高新技術企業技術研發費扣除(一)
時間:2014-03-20 19:21 來源:北京專攻 作者:專攻咨詢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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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怎樣確認?
高新技術企業只有從事了研發活動,才能夠歸集技術研發經費,沒有開展研發活動的高新技術企業,歸集技術研發經費,實行稅前加計扣除是違法的,也是不行的。那么,什么是研發活動,按照《認定指引》的定義: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活動。研發活動有三個特征:一是創造性運用知識;二是實質性改進產品;三是有明確的目標,對相關行業技術進步發揮了推動作用。但是,高新技術企業從事的常規性升級或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運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簡單的技術改造活動,不屬于研發活動。也就是說,技改不屬于研發,研發就有創新。
判斷高新技術企業是否進行了研發活動,《認定指引》提出了三種方法。一是行業標準判斷法;二是專家判斷法;三是目標或結果判定法。行業標準判斷法和專家判斷法,是專家的事,高新技術企業重點應在目標或結果判定法中提供佐證材料。一是項目的立項批文及經費預算;二是研發活動的最終成果或中間成果,如專利、政府頒發的科技成果獎或專利獎、論文等;三是科技成果的鑒定材料,查新結論。那種立項項目沒有l個,鑒定成果沒有l個,成果獎或專利獎沒有獲得l個,論文沒有發表l篇,你說你開展了研發活動,別人一般是不會信的,你歸集的技術研發費可信度也是不高的。因此,高新技術企業一定要早做準備,該報的項目要報,該鑒定的成果要鑒定,該報的獎要爭取,該申請的專利早日進行。
二、怎樣確定研究開發項目?
按照《認定指引》規定,研究開發項目是指“不重復的、具有獨立時間、財務安排和人員配置的研究開發活動”。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以各個研發項目為基本單位分別進行測度并加總計算的,因此,科學規劃確定研究開發項目,是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人員和財會人員應經常研究溝通的問題,項目名稱取得不好,不像研究開發項目,就難以歸集研究開發費用。
三、什么是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費,包括哪些費用?
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費,包括高新技術企業直接研究開發活動和可以計算的間接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都是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費,也是過去講的“技術開發費”。包括下列費用:
1.人員人工
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也稱研發人員)全年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高新技術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項目而購買的原材料等相關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氣和電)使用費等;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簡單維護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等。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包括為執行研究開發活動而購置的儀器和設備以及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用,包括研發設施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設計費用
為新產品和新工藝的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
5.裝備調試費
主要包括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如研制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
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
6.無形資產攤銷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有技術(包括專利、非專利發明、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該費用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委托境內其他高新技術企業、大學、研究機構、轉制院所、技術專業服務機構和境外機構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項目成果為高新技術企業擁有,且與高新技術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發生金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認定過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發生額的80%計入研發費用總額。
8.其他費用
為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辦公費、通訊費、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10%,另有規定的除外。(特別說明:根據財政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規定:高新技術企業依法取得知識產權后,在境內外發生的知識產權維護費、訴訟費、代理費,“打假,及其它相關費用支出,從管理費用據實列支,不應納入研發費用;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機構發生的各級開支,納入研發費用管理,但同時承擔生產任務的,要合理劃分研發與生產費用。)
附表:
項目技術研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按研發項目分別填報)
單位名稱 (蓋財務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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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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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技術研發費用明細 |
實際發生額 |
1 |
合計(一十二+三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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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研發活動中消耗的直接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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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材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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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燃料動力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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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低值易耗品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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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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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工資、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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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津貼、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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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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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其他勞動報酬(含住房公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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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8.社會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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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三、專門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有關折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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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9.儀器折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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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0.設各折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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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1.房屋折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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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四、專門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有關租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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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2.儀器租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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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3.設備租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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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4.房屋租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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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五、專門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有關無形資產
攤銷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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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5.軟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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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6.專利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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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7.非專利技術攤銷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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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六、新產品試制費和中間試驗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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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8.新產品設計試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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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9.工藝規程制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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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0.模具開發及制造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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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1.設備調整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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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22.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的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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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23.試制設各及產品的檢驗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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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七、用于技術成果驗收等及技術成果知識產權申請的有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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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24.技術成果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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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25.技術成果知識產權申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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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26.技術成果知識產權代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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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27.技術成果知識產權注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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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八、用于合作研究開發、委托研究開發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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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28.按技術合作研發合同實際負擔或支付給合作單位的研究開發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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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29.按技術委托研發合同實際負擔或支付給委托單位的研究開發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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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九、與企業研究開發直接相關的其它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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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30.技術圖書資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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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31.資料翻譯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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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32.研發人員培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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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33.會議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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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34.差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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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35.辦公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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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36.外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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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37專家咨詢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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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38.高新技術研發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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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39.其它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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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新技術企業研究開發費單獨建賬的有關程序是怎樣的?
對高新技術企業技術研發費單獨建賬有關程序,現規范如下:
1.項目立項。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技術研發前須先立項。立項的具體做法是:某項目的技術研發計劃及其經費預算需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或相當決策層次批準通過、形成書面文件,最好能報請有關政府部門批準立項,拿到立項批文。高新技術企業技術研發計劃的有關文件應及時抄報當地科技、財稅等行政管理部門,并通知本高新技術企業財務等部門建賬。
2.科目設置。財務部門在管理費用一技術研發費下按立項的項目設立明細分類賬。運用財務軟件記賬的高新技術企業,要在年初初始設置時就在“管理費用’,下設置“技術研發費”二級科目,在“技術研發費”下按“xx項目”設置“工資”等三級科目,以后可隨時增減三級科目。
即:管理費用
一技術研發費一x x項目
一技術研發人員工資
一折舊費
一圖書資料費
一差旅費
一材料消耗費
……其它
3.票據管理。公司相關部門要對項目技術研發費票據及時注明歸屬,為分類計算項目技術研發費提供依據。
4.入賬。高新技術企業財務部門根據項目技術研發提供的原始資料進行歸類、分攤計算并及時記賬。